(二)
某生产企业,2012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 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 全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
(3) "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
(4)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 “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参考答案: D
解题思路: 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