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A产品和B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公司20X8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A产品500件,单价8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已存入银行。
(2)销售B产品1000件,单价1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尚未收回。
(3)预收B产品货款20000元存入银行。
(4)用现金支付管理人员工资8000元和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5000元。
(5)销售多余材料200公斤,单价25元,增值税税率17%,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材料单位成本为20元。
(6)结转已销售的A、B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A产品单位成本50元,B产品单位成本70元。
则甲工厂20X8年10月份利润表的下列报表项目金额为:
(1)营业收入( )元 (2)营业成本( )元 (3)营业利润( )元
(4)利润总额( )元 (5)净利润(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