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工程项目由A、B、C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各月计划与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见表6-4,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作为材料预付款。预付款从工程开工后的第2个月开始分3个月均摊抵扣。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每月支付承包方应得工程款的90%。 (3)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开工前和开工后第1个月末分两次平均支付。 (4)分项工程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减少)计划完成工程量的15%时,该分项工程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5(或1.05)。 (5)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2%计取,其他项目费20.8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00000元,规费综合费率7.5%(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金率3.48%。 表64各月计划(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表 问题: (1)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 (2)列式计算材料预付款、开工前承包商应得措施项目工程款。 (3)计算第1、2月造价工程师应确认的工程支付款各为多少万元? (4)假定该工程实际发生的措施费与计划一致,暂列金额中只在4月份支付了承包商索赔款6万元,其他费用均与计划一致,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造价及质量保证金。 注: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 问题(1):
工程合同价=(分项+措施+其他)×(1+规费费率)×(1+税率)
=[(1100×180+1550×480+3050×375)×(1+2%)+208600]×(1+7.5%)×(1+3.48%)
=(208.58+4.17+20.86)×1.11241=259.87(万元)

问题(2):
材料预付款:(208.58+4.17+20.86-10)×1.11241×20%=49.75(万元)
或(259.87-10×1.11241)×20%=49.75(万元)
开工前措施款:4.17×1.11241×50%×90%=2.09(万元)

问题(3):
1、2月份工程进度款计算:
第1月份:
630×180×1.11241×90%/10000+4.17×1.11241×50%×90%=13.44(万元)
第2月份:
A分项:630+600=1230(m3)<(500+600)×(1+15%)=1265(m3)
则(600×180)/10000×1.11241=12.01(万元)
B分项:750×480×1.11241/10000=40.05(万元)
A与B分项小计:12.01+40.05=52.06(万元)
进度款:52.06×90%-49.75/3=30.27(万元)

问题(4):
工程实际总造价=(分项+措施+其他)×(1+规费费率)×(1+税率)
=[(1230×180+1750×480+2550×375×1.05)/10000+4.17+10.86+6]×(1+7.5%)×(1+3.48%)=253.16(万元)
工程质量保证金=253.16×5%=12.66(万元)
解题思路: 在计算前两个月的工程价款时,注意清单综合单价是包括规费和税金的,因此在计算时要将规费和税金考虑进去。 >>>立即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