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部门不适合使用硬性分配法进行绩效考评。其原因如下:
1)强制分布法是假设组织中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绩效整体呈正态分布,那么按照正态分布的规律,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绩效好、中、差的分布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在中间的员工应该最多,好的、差的是少数。
2)从案例中可以看出,财务部门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绩效并不符合正态分布,员工业绩之间的差距很小,不具备推行强制分布法的前提。
(2)该方法的优缺点如下:
1)可以避免考评者过分严厉或过分宽容的情况发生,克服平均主义。
2)适用范围有限,如果员工的能力呈偏态分布,该方法就不适合了。
3)只能把员工分为有限的几种类别,难以具体比较每个员工的绩效差距。
4)不能在诊断工作问题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