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家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了一栋写字楼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的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出现赔偿责任,则建设单位( )。

  • A可向甲、乙、丙任何一方要求赔偿
  • B只能要求甲负责赔偿
  • C需与甲、乙、丙协商由谁赔偿
  • D如向乙要求赔偿,乙有权拒绝
参考答案: A
解题思路: 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联合体的成员单位都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立即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