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由于过分担心票据得不到支付,于是到期日前直接向甲公司提出追索要求,丙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 )

  • A
  • B
参考答案: B
解题思路: 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的权利,追索权是第二顺序的权利,不行使第一顺序权利而直接行使第二顺序权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即刷题